2013年江西省国家保密局保密技术服务中心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公告

新闻来源: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浏览次数:0日期时间:2013-09-03 14:51:35

2013年江西省国家保密局保密技术服务中心

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委办公厅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江西省国家保密局保密技术服务中心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6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3、已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符合拟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以《江西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为准(详见附件1)。考生所学专业与职位中所要求专业相近的,必须在报名前经招录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职位中所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9月6日。具体职位详见附件2。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遴选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5、我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不得报考。已满2年但未满5年服务年限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允许报考。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9月6日。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9月6日)。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6日8:00至9月10日18:00。报名网站为江西公务员热线(www.jiangxi.gov.cn/ztbd/gwy)、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16日至20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范围以《江西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详见附件3)。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公开调剂。调剂期间,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调剂报名,由报名系统自动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批入闱面试人员。调剂后,面试人数仍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职位,可相应调减录用计划数。确定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面试内容采取上机操作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上机操作占面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上机操作与结构化面试之和)占50%。

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七、联系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0791-86242466

省委办公厅人事处0791-86242332

 

附件:

1、《江西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

2、江西省国家保密局保密技术服务中心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职位表;

3、《江西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