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萍乡市国资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公告

新闻来源:萍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浏览次数:0日期时间:2016-06-21 17:54:36

2016年萍乡市国资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公告

 

    萍乡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和萍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为萍乡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员工,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企业、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有2家市属国有企业共推出6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人。各招聘企业、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考试方式和内容等详见附件1:《2016年萍乡市国资系统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岗位表》。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9:00至7月8日18:00;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须到岗位所设企业进行现场报名。市国资公司地址:开发区金陵东路18号市体育中心北综合楼4楼,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99-6887627;市城投公司地址:萍乡市开发区横板管理处(原清竹山庄内),联系人:汤女士,联系电话0799-6662397。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在有关单位、企业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资格审查:本次报考资格审查主体为招聘企业,资格审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携带有关证明文件到岗位招聘企业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经招聘企业初审通过后,统一发放准考证,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企业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二是资格复审,通过笔试考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招聘企业采取外围调查了解的方式对进入面试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资格复审通过后,报考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笔试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报考人员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3∶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不予开考。

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总分,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一)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三)计分办法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考生总分数构成:笔试占60%、面试占40%。

    五、考核、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则按面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二)考核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招聘企业统一组织实施。

    (三)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的考生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其招聘岗位按成绩总分排名替补。

    (四)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由招聘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六、聘用管理

    (一)招聘企业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企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国资委备案。

    (二)经备案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企业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入试用期。

    (三)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享受招聘企业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经招聘企业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它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2、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3、本人履历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4、招聘企业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它材料。

    (二)萍乡人才网(www.pxrencai.com)、萍乡人事考试网(http://www.linyiguanggao.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萍乡人才网发布的笔试和面试等相关招聘信息。

    (三)监察电话:0799-6881082。

    (四)本公告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萍乡市国资系统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岗位表.xls

附件2: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