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司法局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新闻来源:萍乡市司法局浏览次数:0日期时间:2018-06-19 09:22:11
萍乡市司法局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1号)和江西省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现就江西省萍乡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和司法部公告,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萍乡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为莲花县。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的户籍为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0日0时至7月4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1)本人近三个月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2)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3)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费
      根据司法部《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及《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第181号),结合我省实际,江西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交费标准为180元/人。报名人员须准备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行卡或支付宝账号,实行网上交费。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24时。报名人员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12日至9月21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六)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22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2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七)考区设置
      江西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设置10个考区、14820个机位(详见附件),萍乡设置1个考区,考点设在萍乡学院(地址:萍乡市安源区萍安北大道211号),共设有750个机位。由于每个考区机位数量有限,当萍乡考区报名人数达到机位数上限时,请报名人员选择省内其他报名地报考。机位分配以报名人员交费成功为准。
      (八)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27日,由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江西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交费标准为68元/人。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二)考区考点设置
      应试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江西省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将综合参加主观题考试的人数、交通情况、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另行集中设置,并予以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18年11月底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资格审核授予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并向社会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考试事项,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的设区市司法局办理(萍乡市司法局地址:萍乡市公园中路97号)。
      (三)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四)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报名人员需开具考试费票据的,应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报名地设区市司法局提出确认。
      (五)江西省只设汉语试卷考点考场。报名人员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应当到司法部指定报名地报名及考试。
      (六)今年江西省继续实施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应试人员需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配合安检入场。应试人员除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外,不得携带其他任何东西入场,考试文具由考场统一提供。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良好考试秩序。
      (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八)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九)其他未尽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十)咨询服务方式
      凡涉及江西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事项,可向省和萍乡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咨询:0799—6785597,节假日应急电话18970593677、18970593603。
        省司考办:0791—87709180、87709188、87709185、87709186。
      网上交费咨询电话请拨支付宝24小时客服电话:95188。

附件:
江西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
考试考区设置一览表
序号
考区
考区涵盖的市
机位数量(个)
1
南昌考区
南昌
5350
2
九江考区
九江
1500
3
景德镇考区
景德镇
620
4
萍乡考区
萍乡
750
5
新余考区
新余
860
6
赣州考区
赣州
2120
7
宜春考区
宜春
760
8
上饶考区
上饶
1000
9
吉安考区
吉安
1000
10
抚州考区
抚州、鹰潭
860